青少年選手提早專項化,真的是贏在起跑點了嗎?
兩年多前我在自己經營的社團上,因為準備回台上課的內容,調查了一下大家對 NATA Position Statement 中哪個議題有興趣,在眾多議題中,青少年選手的過度使用傷害(overuse injury)是第二名,我觀察了一下對這個議題有興趣的是哪些族群,發現除了AT們之外,運動教練們也佔了很大的一部份,顯然大家對於該如何預防青少年運動員運動傷害,與確保長遠的運動表現發展是相當關注的。
有參加那次研習的朋友或許會納悶,既然是投票結果第二名的議題,為什麼最後我們並沒有將這個議題放入兩天的研習中,其中有很大的原因是因為若要落實,將會直接挑戰台灣現有的體育班制度(還是不要讓彼此太喪氣,哎~)。
「為什麼台灣的青少年/青年運動員國際賽事表現出色,但是到成年後卻開始走下坡?」
這是從高中時期我就不斷思考的問題,這也是當初我高中推徵時選擇國體運保系時主要原因,當我的高中老師們問我為什麼選擇國體運保,我當時的回答就是我想要找到這個問題的答案(我高中老師們大概也習慣我的天馬行空)。
關於預防過度使用傷害,我想以一篇文章(1)裡最精華的一句話作為回應:
“從事單一運動會導致較多的過度使用傷害- Marc Hilgers"
“Early specialization" 的概念是提早專項化,以美國來說,在中學時期若是只專在訓練 1-2 種項目,就可以歸類為是「過早專項化」,而也是在許多以保護運動員長遠發展為目的出發的討論中,被點名,認為需要被避免的一項。
很諷刺的是,「在中學時期若是只專在訓練1-2種項目」,在台灣培養運動選手的體制中,聽起來是件正常的事,且是有「完整」體制鼓勵這個有爭議的作法。
探討這個無論是國家、體育高層、教練、選手甚至是家長共錯結構做出的選擇,需要由文化層面去解析。的確,「贏在起跑點」的觀念深植在我們的文化中,所以無論是什麼能力的培養,家長與師長都傾向急著讓有潛力的小朋友提早學習,以提高他們在同年齡族群中的競爭力,高中體育班或許也是在這樣的觀念下間接促成出的產物。
但是,在尋求速成與追求快速達到目的外(例如拿牌奪金,在青少年時期就站上世界舞台等等),我們是否也該衡量這些短暫光環所帶來的長遠後遺症,也同時該為人格建立、基礎知識奠定與身心理都尚在成長的愛好運動的青少年/青年們,建立一個保護他們權益的安全環境。
看了越多過早運動專項化對運動員生涯發展長期影響的文章,有需多感觸與想法,所以想與共同期待培育運動員也在乎運動表現永續發展的運動員、教練、和照顧運動員的相關專業夥伴們分享這個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_OsrOXxCVJU
影片中的講者是位兒童骨科醫師,他結合了研究與統計的數據,告訴大家過早運動專項化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也給了一些相當簡潔有力的臨床建議。
我幫大家擷取翻譯些重點,但若是有時間,還是強烈建議大家把整個影片看完。
過早運動專項化的好處的確會使小選手相較於同年齡層選手有好的運動表現,但是這個趨勢卻沒有延續至成年之後的發展。
統計發現在10歲時是頂尖運動員的選手中,到了18歲只剩10%還是頂尖運動員,有可能的原因有過度訓練的傷害和因其他原因(例如失去興趣)離開運動項目等等,而統計也發現2015的NFL美式足球職業球員有87%在中學時期是參與多種運動項目而非只從事單一項目,因此似乎贏在起跑點或是小時就投注所有時間從事單一項目,並不能保證選手成年後的會有較好的運動表現。
過早運動專項化的壞處
- 較高的過度使用傷害率(參與單一運動項目比參與多種項目高70-93%)
- 社交機會被限制:沒有機會與其他沒參與同樣項目的同輩的接觸
- 與家人的關係改變:小孩的成功=家長的成功
- 沒有機會探索可能喜愛的其他運動項目
誰有較高的過度使用傷害風險?
- 週訓練量過高(>16小時/每週)
- 正規訓練與自由運動的比例(ratio of organized sport and free play time > 2:1)
- 每週參與正規訓練的時數大於選手的年紀
過早運動專項化的定義
何謂過早運動專項化,雖然目前並沒有完整的定義,但主要是涵蓋這四個部分(這裡提到的運動主要指的是競技運動)
- 開始從事運動的年齡較小
- 較早開始從事單一運動項目(而非參與多種運動)
- 較早開始高強度且著重在「訓練」的運動
- 較早開始參與競賽(運動的目的是為了贏得比賽)
如何避免過早運動專項化帶來的負面影響
- 運動應該強調的是開心運動、習得技能、安全與運動精神(sportmenship)的建立
- 每週1-2天的時間休息修復
- 一年要有2-3個月的時間不從事特定項目(意思是如果你主要的從事的是籃球,一年要有2-3個月的時間是去玩別的項目)
- 參與與選手能力相符的運動
- 帶領的教練必須對「適當」的訓練有足夠的知識
- 及早察覺可能的過度使用傷害與身心耗盡的狀況
最後是大家最有興趣的問題「何時才適合開始專項化」,講者的建議是青春期過後,他也不斷強調鼓勵參與多元運動(Early diversification)能夠帶來的效益與對小選手的動作技能發展反而更好。
看完這個演講,我想拋出幾個問題與大家一起思考
- 以運動表現的角度切入,長遠來看若是過早運動專項化並沒有想像中的能夠讓運動員的表現更好,是否現有在中學時期就練單一運動項目的設計並不合理?
- 以運動防護的角度切入,過早運動專項化限制小選手對傷害預防很重要的動作技能的發展,加上過度訓練與過度使用的風險,若要更有效率地做運動防護,有什麼解套方案?
當各項研究都明確指出,過早專項化對小選手身體發展與成長是有不利的影響,也發現這過早專項化是提高過度使用傷害的主因之一。以AT的角度,我們的角色是協助運動員,讓他們可以有健康的身體展現平日辛苦訓練的成果,以教練的角色,更是希望這些小選手,不只是能在現階段有亮眼的成績,還要能走得長、走得遠。
所以,或許我們該一起退回最初的初衷,一同想想體育班的設置是否合適?
也或許可以思考,在現有體育班的體制中,我們不該「規定」學生運動員只能參與一項運動項目,而是可以跟著賽季轉換,讓學生運動員參與另1-2個項目。
或許教練會擔心,有一陣子都沒練這樣怎麼拿成績?
但是我們必須接受,以選手的永續發展來說,避免在青少年時期就提早專項化,絕對是未來台灣必須要思考的議題。
想得長遠,才走得長遠。
*美國的中學是允許學生運動員從事多個運動項目的,他們會選擇賽季錯開的項目,當這個項目的比賽期都結束後,他們就到另一個隊去訓練。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NATA Position Statement: Prevention of Pediatric Overuse Injuries
http://natajournals.org/doi/pdf/10.4085/1062-6050-46.2.206
圖片來源: